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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6 章 刑庭(二)(第2/4页)

否申请回避”

姜海蓝一边写着庭审笔录,一边和其他律师一起回答“不申请”。

第二个阶段是法庭调查。

检察官金婷青拿着那本厚厚的堪比一本书的起诉书,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

被告人也好,律师也好,旁听席的家属也好,一开始,大家还认真听着。

五分钟后。

十分钟后。

十五分钟后。

有人不自觉地开始走神。

律师们手里拿着一份起诉书还好,可以随时对应内容。没有带起诉书的被告人和没有起诉书的家属们,听到后面还是着重听和自己利益相关的内容。

金婷青几乎没有停,从头将起诉书念到尾。

一本书念完后,她坐下,拿过自己携带的保温杯,一口气喝了半瓶水。

走神的人们也回过神来,听谢宏春说,将除一号被告人外的其他被告人带出法庭。

法庭调查由审判员肖寻芳主持。

她看着一号被告人,朗声道,“被告人xxx,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你有没有异议”

一号被告人说“我有异议。”

这四个字一出,姜海蓝立即挺直了脊背,指尖笔转了一圈,将被告人说的话快速记录了下来。

人家说的比她记的快,她记不下来的地方,归纳总结。

肖寻芳看着审判席的电脑屏幕上同步的庭审笔录,书记员将被告人提出的几点异议都记完后,她看向辩护人,“xxx的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无异议”

辩护人也有。

“我认为xxxxx这个罪名定得不合适,应当改为xxxxx,因为”

一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叙述完自己的观点,说“事实部分以被告人说的为准。”

姜海蓝笔下不停。起诉书上指控一号被告人的罪名不止一个,辩护人针对其中的罪名有不同的看法那可

太正常了。

这种被告人多的案件,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异议也很正常。

从头到尾都没有意见才比较稀奇。

肖寻芳“公诉人是否要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曹俊楠说“公诉人暂不发问。”

肖寻芳“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要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说“辩护人要发问。”

他向被告人提了几个问题,被告人作答后,他记了下来。

不过其实辩护人在庭上向自己的当事人发问,问的基本上是庭前会见时已经核实过的问题。在庭上提问,是问给法官、书记员、旁听人员、监控听的。

肖寻芳“其他辩护人是否要发问”她说“要问的直接说你是哪个被告人的辩护人。”

立即有辩护律师说“我是xxx的辩护人,我想问一下被告人,xxx是否曾经和你一起”

辩护律师依次提问后,肖寻芳看着手中的材料,“被告人xxx,现法庭向你核实几个问题,你在”

一号被告人听完问题后作出了回答。

姜海蓝回忆着自己看过的卷宗里这位被告人的笔录,以及其他被告人的笔录中有关这位被告人的部分,淡定地对直播间的观众“说”

他现在说的未必就是事实,或者,有一部分不是事实。

大家不要完全相信。

看后面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吧。

肖寻芳问完之后,对法警说“请法警将一号被告人带出庭,带二号被告人。”

西汉位面。

“组织卖y罪、强迫卖y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萧何点着一号被告人的罪名,他道,“这么多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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