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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我是不会屈服的!(第1/4页)

一句话瞬间把温美玲的脸弄得通红,她猛地摆着手,话都说不利索了:

“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是大作家,我想.....想让你写点什么东西留下。”

伍六一收了收调侃的心思,脑子里转了起来。

说起来,他确实好久没正经动笔写过东西了。

他忽然想起,金雍在《明报》的话,说过绝不会刊发他的任何作品。

一股恶趣味瞬间从心底涌了上来,他眼睛一亮:

对啊,换个笔名,写个短篇发去《明报》,好好恶心他一下。

等稿子登出来,金雍发现是他写的,表情该是怎样的精彩。

想到这,他当即一口答应下来,对着温美玲笑了笑:“行,我答应你。”

温美玲瞬间眼睛亮了,满脸的欢欣鼓舞。

随即,她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试探:

“那你………………要不要在我这里写?书房很安静的,采光也好,我可以给你做饭,保证不打扰你。”

伍六一虽大为不解,但想到自己在酒店和这,似乎也没什么两样,还有人做饭吃,也未尝不可。

他点了点头:“行,那就麻烦你了。”

吃过早餐,他先拿着从物业借来的螺丝刀、新锁芯,对着昨晚被自己踹坏的木门叮叮咣咣忙活了半个多小时,把崩坏的锁彻底换好。

温美玲就安安静静地站在旁边,时不时递个扳手、递块抹布,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连之前萦绕在身上的阴郁都散了不少。

修完门,伍六一便进了温美玲的书房。

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临着窗的大书桌擦得一尘不染,窗外就是九龙塘的街景,风一吹,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飘进来。

书桌上,铺好了稿纸以及一套全新的铱金钢笔,显然是她提前特意准备好的。

这写作环境,当真不错。

伍六一拉过椅子坐下,琢磨起了写作的方向。

要投《明报》,自然要写香江人爱看的通俗小说。

在香江这地方,纯严肃文学的受众终究是少数,想搞事,想爆火,就得踩中市场的风口。

眼下香江最火的通俗读物,无非三类:

一类是以金雍为首的新武侠,哪怕金雍已经封笔十余年,依旧稳坐华语武侠的头把交椅,可这类题材要写精彩,非得铺大长篇不可,没个几十万字立不住。

而且,让伍六一去写武侠,他还真没这么大信心能超过金雍。

第二类是以琼瑶,亦舒为代表的言情小说,主打痴男怨女,都市情爱,是报刊副刊的常客,霸道总裁、豪门恩怨,同样流行。

他能写,但拉不下这个脸。

到时候,报纸一宣传,龚古尔文学奖作家获奖后的首部作品——《虐爱成瘾:总裁放过我吧》。

真丢不起那个人。

这第三类,便是以倪聪为代表的科幻悬疑推理赛道,《卫斯理》系列常年霸占《明报》副刊,销量仅次于金雍。

看来,这第三类反而适合他…………………

正琢磨着,书房门被轻轻敲了两下,温美玲端着一盘切好的冰镇水果推门而入。

白瓷盘里装得满满当当,都是当季的鲜果。

切成骰子块的台芒,去了核的红心番石榴,旁边还摆着几颗剥好壳、莹白饱满的山竹,每块果肉上都插着牙签。

这些水果,在燕京也是很难吃到的。

“辛苦了,吃点东西歇一歇再写吧。”她声音软软的,还带点讨好。

“嗯,放那吧。”伍六一抬了抬眼,语气不冷不淡。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忙,有事随时叫我。

温美玲乖巧地点了点头,轻手轻脚地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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