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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第1/2页)

从小到大,容貌都是程冰洁为以骄傲的东西。
幼儿园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愿意和她玩。
小学时,同学喜欢她,老师喜欢她,她是全班的焦点。
初中时,她是校花;高中时,她一样是校花,大学时,虽不说是校花,系花总是要有的。
可今天冷锋竟然说她是丑八怪
难道她不知道女孩听到这话会很伤心嘛,就算女孩子再丑也不应该这么说人家啊,这个家伙真欠揍
可是一想到冷锋的身手,程冰洁就一阵气馁,这是个怪物。
虽然没见过冷锋出手,可能把她从劫匪手中带出来,这本事真够大的。
“我是丑八怪好了吧,那帅哥能不能带我出去,然后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现在程冰洁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气。
“哎,这就对了嘛,求人帮助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嘛”
恰好一根烟抽完,冷锋从石头上跳下来在程冰洁面前蹲下身。
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递给程冰洁。
把程冰洁的高跟鞋脱下来,那小巧的玉足让冷锋一阵心猿意马。
一手握着脚脖,慢慢脱下高跟鞋,轻轻揉着崴脚的地方。
灯光照射在脚踝上,程冰洁双手捧着手机,一张俏脸躲在灯光的背后,那视线缓缓从脚踝上移。
这个家伙对待女孩子细心的时候还是蛮帅的嘛
程冰洁呆呆的看着冷锋,作为兵王的冷锋怎么会感受不到程冰洁那极度侵略性的目光。
不过,好像在这样的情况下,女人比较容易爱上男人。
还记得网上是这样写的,女孩只会把自己的玉足展示在心爱的男子面前,也只会让心爱的男子触碰。
脚踝上那一抹红色,能看出来,崴脚有些严重。
当然,崴脚嘛,严重也严重不到哪里去,这里也没有药酒。
有药酒是最好的了,当然普通的酒精也管用,燃烧的酒精擦过很快就能好了。
在没有药酒的情况下,作为兵王,简单的治疗还是会的,一手握着脚脖,一手握着玉足,缓缓轻柔。
“怎么样,好点了没”冷锋问。
“哦,哦,好多了”
这一刻,程冰洁似乎忘掉了崴脚的疼痛,沉浸在冷锋那帅气的面孔下。
被冷锋一说,这才回过神来。
“你得忍忍了,等我们到镇子上,我再给你处理,走吧,我们先离开这里。”
说着,冷锋把另一只脚上的高跟鞋也脱下来递给程冰洁。
继而,冷锋转过身蹲在程冰洁面前“上来吧,我背你走”
“哦。”程冰洁弱弱的回答。
林子很黑,至少看不见路。
可这个家伙是怎么看见的,还走的这么快
程冰洁趴在冷锋背上,闻着那淡淡的烟味,有些好闻,没有大烟枪那种刺鼻。
“我能给家里边打个电话吗”
“嘿嘿,恐怕不能,你把da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刚刚,冷锋没要,程冰洁也没主动给,da就这么一直在程冰洁手中。
莫名其妙的打da ,屏幕上弹出一个红色的框框,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可程冰洁却被震得外焦里内。
通缉令,竟然是通缉令,还是关于冷锋的通缉令。
那张面孔好像不是冷锋,大胡子,硕长的头发,可那眼神却骗不了人,这就是冷锋。
如果还不能确定,一共两张照片,后边的那张照片就是现在的冷锋的样子,可这个家伙怎么会成为通缉犯呢
仅仅是几个小时时间,冷锋就从人质变成了通缉犯,而且通缉令上写的是,国际通缉犯,身份是某国际佣兵组织的在籍佣兵。
“看到了 现在我是通缉犯,我跟本回不去,而你就算回去了,你会被带去问话的,当然这里边没你什么事情,你相信我的话,最好和我待在一起。”
“为什么”下意识的程冰洁问
“还记得今天的抢劫吗”
冷锋自顾自的说起来“看起来那些人是抢银行的,可你仔细想想,他们真得是去抢银行的吗十个劫匪,而且使用的都是外籍部队的制式武器,这样的人会去抢银行他们就算缺钱也不会去抢劫小银行。”
“还有一点,假如他们真得是抢银行的,可为什么要带走我们,如果说他们需要人质的话,应该出了市区或者逃出警察的视线之后就应该放了我们,再假如他们很凶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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